全省16个地级市地表水质量排名(2021年1-2月)发布
发布时间:2021-03-24来源: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及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要求,近日,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按期完成全省16个地级市地表水质量排名(2021年1-2月)编制工作,并在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等多种载体发布,充分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舆论监督,提升地方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技术支撑。
《全省16个地级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2021年1-2月)显示,黄山、池州、铜陵市位列前3位,其中黄山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最好,城市水质指数为3.1971。亳州、宿州、滁州市排名位列后3位,其中排名最后的亳州市城市水质指数为5.9546。
《全省16个地级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采用水质指数大小来确定,指数越小表明地表水质量越好,指数越大表明城市地表水污染程度越重,水质指数变化率反映的是与上年同时段相比水质变化,变化率大于0代表地表水质量下降、小于0代表改善、等于0代表持平。参与水质指数计算的为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硫化物等共21项。《全省16个地级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2021年1-2月)显示,黄山、安庆、芜湖、马鞍山、阜阳、亳州水质指数变化率大于0,其余10个市水质变化率均小于0,与上年同时段相比地表水质量改善。六安改善幅度最大,为-17.18%。
原文链接:http://sthjt.ah.gov.cn/hbzx/gzdt/stdt/1202980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