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四举措推进入河排污口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23来源: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加快入河排污口复核。组织专职人员完善入河排污口登记基本信息,及时更新录入入河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动态监测资料、监管痕迹资料、工程整治资料、图片影像等基础资料,按照“一口一档”要求规范建档,作为问题销号的支撑。截至目前,全市共核查登记入河排污口84个(杜集区18个、相山区7个、烈山区16个、濉溪县43个)。
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按照生态环境部《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淮北市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入河排污口,严格依法办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先后完成入河排污口登记建档、标识牌建设、截污纳管、设置审批等工作。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排污口监管力度,建立入河排污口包保责任人名单。定期印发入河排污口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每半月一督查一通报,对整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县区进行重点督查,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效。
抓好入河排污口监测。对入河排污口污染物指标进行采样监测,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排放标准,重点污染物排放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加密入河排污口监测频次,完善监测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全市入河排污口开展全覆盖监测,对监测不达标的入河排污口,依法向设置单位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原文链接:http://sthjt.ah.gov.cn/hbzx/gzdt/sxdt/1202938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