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生态环境局监督检查全市范围内矿产资源开发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19来源: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我市《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渭南的实施意见》,不断加强我市矿产资源开发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近期,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全市范围内矿产资源开发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重点对矿产资源开发企业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是否获取排污许可等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旨在全面摸清辖区内所有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底数,建立好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落实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主体责任,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进一步强化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确保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强化对矿产资源开发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管力度,严格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我市矿产资源开发企业的绿色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thjt.shaanxi.gov.cn/dynamic/city/2021-03-18/678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