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生态环境局督导检查辖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情况
发布时间:2021-03-18来源: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切实加强辖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监管,防止污泥贮存、输送及处置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3月15日,周至县生态环境局局长黄立传带领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周至县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中心进行督导检查。
执法人员首先对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情况、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泥堆放点“三防”措施情况等进行检查。随后对污泥管理台账、污泥运输和处置协议、污泥转运联单等污泥档案资料进行查看。经过现场检查周至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泥堆放点“三防”措施到位,厂内保洁良好,无污泥乱堆乱放现象,污泥产生台账、清运记录完整。最后,黄立传一行对污水处理厂水质在线监测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污水处理厂新建污泥处置项目进度进行查看。
结合现场检查情况,黄立传要求:一是企业要从上至下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二是执法人员要做好城镇污泥常态化环境监管,结合企业环境统计、排污许可、污泥转运联单、污泥管理台账等原始资料,认真核查辖区污泥产生、转运、处理处置等重点环节相关数据间的准确性、可靠性和一致性,督促企业规范建立污泥管理档案,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三是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违法线索严肃查处。
原文链接:http://sthjt.shaanxi.gov.cn/dynamic/city/2021-03-17/677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