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严格措施加强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
发布时间:2021-03-17来源: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自然保护区是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维护生态安全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筑牢基石,为建设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的现代化新黄山奠定生态根基,黄山市细化措施加强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
依法依规加强管理。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期间、《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修改完成前,自然保护区仍然按照现有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总体规划到期的自然保护区,要尽快编制总体规划报批实施。禁止在总体规划中随意更改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分区,自然保护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旅游活动应符合总体规划要求。
严格管控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区属禁止开发区域,被整体纳入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原则上不允许新建与自然保护区功能定位不符的项目。要深刻吸取泾县开发区侵占扬子鳄国家级保护区、安庆江豚自然保护区不断“瘦身”等问题的教训,严格遵守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规定,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的准入审查。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确保避让自然保护区;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应加强项目建设的事中事后监管,保证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坚决推进问题整改。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要全面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履职尽责,强化部门协调,坚决推进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特别是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然保护地“绿盾行动”、自然保护地大排查等行动中发现和列入整改清单的问题,要坚决落实整改任务,依法查处到位,有效保护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禁止“以调代改”,坚决禁止借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一调了之。
提升保护管理水平。要强化现代科技支撑,积极争取各类项目资金,加强保护站点、检查哨卡、巡护检测、电子标、电子围栏等基础设施建设。要充分运用遥感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保护区监管和监督检查,强化日常巡护巡查,不断提高保护管理水平。
原文链接:http://sthjt.ah.gov.cn/hbzx/gzdt/sxdt/1202857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