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召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会议
发布时间:2021-03-13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国污染源普查有关文件的要求,做好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收官工作,2020年12月15日,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会议在区政府礼堂召开。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领导小组副组长周光华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指出会议的议程为听取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巡视员钟兵关于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审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并对公报发布,通报表扬等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于2017年7月启动,自治区及全区各市、县(区)均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18个相关部门参加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全区共计落实普查工作经费1.67亿元,选聘普查员8107名、普查指导员1927名,充分保障了普查任务的需要。同时,通过制定、印发普查总体实施方案,强化普查业务技术培训,认真细致开展清查建库工作,充分运用科学信息技术,聚焦数据质量,努力开展质量核查和问题整改等有力措施,自治区按时高质地完成了全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会议指出,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历时三年,已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阶段任务,即将圆满收官。我区普查公报经本次会议审定后,建议参照国家及外省公报的发布形式,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自治区统计局3部门名义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并在自治区主要媒体刊发新闻通稿进行报道。同时,会议确定了自治区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名单。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切实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果开发应用好,为“十四五”时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决策支撑。
原文链接:http://sthjt.gxzf.gov.cn/zwxx/qnyw/t744074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