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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3-13来源: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1.为什么要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

  答: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对于改善环境质量具有基础性作用。推动相关设施向公众开放,是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有效措施。为此,2017年4月,环境保护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文,对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进行部署。

  2.有哪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需要向公众开放?

  答:环境监测设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

  3.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开放频次有什么要求?

  答:要求各类开放设施每两个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公众开放活动,预约参观人数较多时应适当增加开放次数。

  4.2020年年底前,福建省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应实现什么目标?

  答:2020年年底前,福建省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至少1座环境监测设施、1座城市污水处理设施、1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座危险废物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平潭除外)定期向公众开放,鼓励有条件开放的四类设施全部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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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thjt.fujian.gov.cn/zwgk/wjjd/202010/t20201022_54208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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