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不断织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
发布时间:2021-03-13来源: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2021年,亳州市环境监测站以服务生态环境管理为导向,以监测质量为核心,扎实开展各项监测工作,不断推进监测能力和监测体系现代化,完善监测网络体系,为全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力技术支撑。
强化空气环境质量监测。建成空气自动站95座(其中国控3个、省控6个、市控7个、乡镇空气站79个),微型空气站140个,空气环境质量监测深入到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购置200台套生态环境物联网移动车载监测系统,与固定式空气自动监测站、微型空气站有机结合,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完善的空气质量监测体系。
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3个市级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每月开展1次39项监测,上下半年各开展1次93项全分析监测;3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上半年开展1次39项监测,下半年开展1次93项全分析监测;1个县级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每季度开展一次61项监测,7月份开展1次109项全分析;对13个“十四五”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丰、枯水期各开展1次监测,切实保障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
强化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对34个省控地表水断面、12个水功能区断面、11个地表水环境生态补偿断面和27个中心城区水体断面,每月开展1次监测;“两河一沟”(宋汤河、龙凤新河、凤尾沟)10个断面、河长制5条河流17个断面,每季度监测1次。在省界、市界、县界建有16座水质自动站,可实时监控全市主要出入境河流水质情况,发挥预警预报作用。
扎实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对市主城区内8个功能区定点噪声每季度开展1次监测,对21条交通干线噪声、106个区域噪声全年开展1次监测。
强化重点源执法监测。按照“测管联动”的机制和“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根据环境监管的需要,对全市56家重点源企业开展监测,对监测超标的排污单位,适当增加监测频次。
原文链接:http://sthjt.ah.gov.cn/hbzx/gzdt/sxdt/1202811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