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专题开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培训
发布时间:2021-03-13来源: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积极推动《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贯彻实施,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3月11日,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专题开展《条例》工作推进会。分局排污许可证分管领导、排污许可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及全县40余家重点、简化管理排污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分管副局长郑小明对《条例》出台背景、目的意义、主要内容、贯彻措施作了详细讲解,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排污单位责任重点进行了解读,并要求全县排污单位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建立完善环境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依法建设规范化的排污口;严格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并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等相关制度;按时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如实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
通过培训,全面提高了持证单位对排污许可制的认识和理解,明确了职责、义务和法律责任,同时也提高了职能部门为企业服务意识和水平,为全县进一步推进实施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奠定了基础。
原文链接:http://sthjt.hunan.gov.cn/sthjt/xxgk/xwdt/szxw/202103/t20210311_147991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