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严把三关”做好环境信访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13来源: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了进一步做好环境信访调处工作,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把环境信访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始终坚持严把受理关、查处关、回复关“三关”不动摇,及时有效的化解了一大批环境信访问题。
一是严把“受理关”,台帐管理跟踪办理。根据政策规定,厘清职责边界,做好受理移送工作,做到不包揽、不越位。对于属于环境信访事项的,及时受理,并及时转送、交办;对不属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并告知信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实行月通报制度,对信访受理、问题类别、信访处置及调查处理等情况,明确专人管理,每月定期通报,对已办结的“对账销号”,未按期办结的通过电话督办、现场督办等形式责成办结。
二是严把“查处关”,突出重点快查快结。对受理的信访件第一时间登记、第一时间快速报批、第一时间快速交办、第一时间快速查处,及时深入现场调查处理,最大限度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让问题在最短的时限内得到解决,确保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通过开展日查、夜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活动,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现场检查力度,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转,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三是严把“回复关”,做好处理结果答复。对于上级部门转来的信访,认真作好记录,及时转达给执法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回复。对于来访的群众,热情接待,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好详细的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反馈,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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