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铁有痕 踏石留印 兰山这项工作取得好成绩!
发布时间:2021-03-13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2020年,兰山生态环境分局迅速行动抓落实,积极部署强保障,截至目前,已对辖区内9000余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完成信息审核、编码喷绘;对3266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监督性尾气抽测;对其中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23台非道所有人进行了立案处罚;对1328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安装精准定位系统;完成柴油货车OBD设备安装7032台,占全市安装总数的20.9%。
兰山区属于物流和工业大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面广、使用量大,导致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的难度加大,治理过程中面临很多挑战。但兰山生态环境分局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全面落实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要求,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工作得到认同,获得媒体广泛关注。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化落实责任。
紧紧围绕《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城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工作要求,精准聚焦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油气质量监管等重点问题。临沂市兰山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委员会先后印发了关于《临沂市兰山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临沂市兰山区加快推进柴油车车载诊断远程在线监控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定位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
兰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工作,先后召开了非道集中整治工作会议、非道定位安装工作会议,召集有关部门专题研究非道监管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多次召开工作部署会,始终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咬定目标不动摇、不松劲,不折不扣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工作。
二、多措并举,强化监管。
1.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对辖区内的非道机械进行注册登记。
2.监督性抽测常态化。着力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全区建筑项目工地、工业企业、物流园区等,对作业中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监督抽测,严厉打击超标排放行为。
3.针对非道尾气排放标准实施区域禁用措施。
4.对辖区内的非道机械加装定位装置,依托临沂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对高排放非道机械实时定位,分类监管。
三、重视宣传。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相关法律政策及排放标准,加强人民群众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的认知和了解,扩大了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工作的社会宣传和影响,引导工地、企业积极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改善空气质量,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gsdt/202102/t20210219_3534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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