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三季度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情况
发布时间:2021-03-09来源: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作者:佚名
2020年第三季度,全市共接报并处置突发环境事件2起,均为一般性事件,未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影响。
一、延庆区张山营镇下营村东110国道油罐车追尾事件
2020年6月27日4时许,张山营镇下营村东100米110国道出京方向,一辆空载半挂车(冀GF3592)追尾一辆载有33.36吨柴油的油罐车。现场勘查发现,油罐车轻微损坏,油罐未发生泄漏;半挂车损毁严重,其驾驶员死亡,发动机渗漏少量机油滴落在公路上,未流入两侧公路护坡。延庆公安分局交通队将损毁的半挂车拖离现场。随后,属地政府张山营镇对事故现场进行了清理。事件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二、通州区台湖镇江场村危化品爆炸泄漏事件
2020年7月7日16时许,通州区台湖镇镇江村北侧一果园内简易棚起火,造成存放回收的环氧乙烷钢瓶泄漏。接报后,我局应急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查,事发地为通州区台湖镇江场销售“84”消毒液的场所。现场在燃烧过程中发生爆炸。房屋倒塌,现场空气中有浓烈的刺鼻气味,消防人员对现场进行喷淋处置,无人员伤亡。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各部门通力合作,共清理出不同规格气瓶757个,共涉及环氧乙烷、乙炔等41种危险化学品。我局对事故点周边进行环境调查,组织环境应急监测,未检出有毒有害成分。消防废水未进入河流,控制在事故点位南侧空地内,并由专业处置队伍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置。事件未造成环境污染。
原文链接: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index/xxgk69/sthjlyzwg/hjyjyaq/10931458/index.html
政策法规
- 习近平会见澳门社会各界代表人士
- (图解)《关于更高起点建设生态强省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福建篇章的实施方案》
- 李强同越南总理范明政共同出席越南在重庆设立总领馆换文仪式
- 一图读懂、音频解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政府指定...
- 习近平就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指示
- 【图解】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一图读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
- 一图读懂、音频解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美丽北京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
- 一图读懂: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一图读懂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