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日报丨我省发布2019年度重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
发布时间:2020-08-26来源: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8月19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的2019年度重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发布会上了解到,省生态环境厅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2019年度我省对82家省级重点排污单位为评价对象开展了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结果显示:2019年,在全省82家省级重点排污单位中,环保诚信绿牌企业0家,环保良好蓝牌企业74家,占90.2%;环保警示黄牌企业7家,占8.5%;环保不良红牌企业1家,占1.2%。
2019年我省开展环境信用评价的重点企业中,评定红牌企业1家,为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审核分数59分;黄牌企业7家,分别为青海制药厂有限公司,审核分数78.65分,西宁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审核分数71.48分,青海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分数76.28分,青海耀华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审核分数74.5分,青海西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审核分数76.17分,格尔木市污水处理厂,审核分数78.05分,青海省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分数63.89分。
我省自2014年以来持续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按照企业自评、县级初评、市(州)复核、省级审核发布的工作程序,对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中涉及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社会监督4大类,具体指标包括大气及水污染物达标排放、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噪声污染防治、资源利用中的生态保护、排污许可证等21项评价指标,开展客观、公正的全面评价。企业环境信用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四个等级,依次以绿牌、蓝牌、黄牌、红牌表示。
据相关负责人表示,省生态环境厅将及时组织召开警示及不良企业约谈会,提出整改要求,做好整改修复工作解读。并进一步建立完善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机制,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环境监督,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守法氛围。
原文链接:http://sthjt.qinghai.gov.cn/xwzx/gzdt/stdt/202008/t20200821_433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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