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
发布时间:2020-08-26来源: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近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青海省公安厅、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青海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将在全省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据悉,此次行动突出“三个重点”,即聚焦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重点行业,紧盯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数量多、产生量大以及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频发的重点地区,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贮存、利用、运输、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重点行为,并结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然环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内容一体推进。行动将通过“12369”“110”举报热线等途径,全面收集各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并对2018年以来涉危险废物信访举报案件、行政处罚案件、专项整治突出问题以及涉危险废物行政拘留、刑事立案侦查案件进行全面梳理,现场核实重点案件后续整改情况,深度经营扩线。按照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分类管理要求,行动将充分利用自动监控、视频监控、遥感、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加大对各类贸易类、货运类网络平台的监控,筛查为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提供信息、交易、广告等线索。
在此基础上,行动还将会同项目审批、固废管理等部门,通过查阅环评、排污许可、台账记录、转移联单、接收单位相关记录、运输车辆进出厂和运行轨迹等,排查重点企业是否存在危险废物非法排放、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对涉案企业和个人,依法严惩重罚。
据介绍,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同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适时组织召开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推动落实大案要案部门攻坚协作,及时解决地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疑点问题以及需要省级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原文链接:http://sthjt.qinghai.gov.cn/xwzx/xw/snxw/202008/t20200824_4331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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