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提前实现排污许可发证率、登记率“两个百分之百”
发布时间:2020-08-26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8月14日,深圳市福田区共完成2020年所有行业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367家,其中发证52家,登记315家,实现排污许可发证率、登记率达到“两个百分之百”,提前完成国家要求的任务,基本实现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
任务分解“责任化”。自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证登记工作的通知》以来,福田管理局第一时间对国家、省、市文件进行研读,紧紧围绕文件要求,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分阶段细化时间表,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发证和登记落实到位。
摸底服务“管家化”。福田辖区内367家企业数据大多来源于2017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时间跨度大,与实际相比存在较大变化。福田管理局转变服务理念,建立了线上咨询服务群,给企业提供帮助;对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单位开展了线下培训会,“手把手”指导企业填报申请排污许可证;对无法联系上的企业通过上门调查等方式给企业提供服务。福田管理局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大基层和企业人员培训指导力度,帮助企业顺利完成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
图1福田区加油站行业发证企业集中培训
图2福田区医院行业企业集中培训
加快审批“数据化”。排污许可审核涉及内容较多,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复杂,审核流程较慢。福田管理局为提高审核效率、加快审批流程,在审批端办理的同时对发证企业逐一到现场核查,线上审核和线下现场核查同步进行,加快排污许可证核发进度,保证核发质量。定期更新发证率、登记率数据,以数据促工作,确保福田区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走在前、做表率。
证后监管“常态化”。在发证任务完成后,福田管理局加强了排污许可与企业、排污许可与执法、排污许可与监测之间有效衔接,积极探索排污许可证后监管联动机制,促进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模式转变和监管效能提升,把清理整顿工作成效固化为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常态化机制。切实做到监管清单全面、分类处置精准、填报信息规范,不断推进以排污许可制实现政府对企业自上而下管理,和企业对政府自下而上执行反馈,发挥排污许可证核心作用。
原文链接:http://gdee.gd.gov.cn/shenzhen3073/content/post_30687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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