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生态环境局“三结合” 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20-08-26来源: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全面提升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督管理水平,今年以来,池州市生态环境局以参加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执法技能为契机,先后举办污染源自动监控培训4次,召开工作会议2次、业务交流会1次,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系统营造“学业务技能、打好攻坚战”的浓厚氛围。8月18日,池州市代表队在安徽省污染源自动监控执法技能专项比武中荣获三等奖。
“动”“静”相结合。重视业务知识学习,先后邀请5位专家、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进行授课,系统掌握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工作原理、自动监控技术规范、现场检查要点和造假判别等知识点。注重“走出去”,把“课堂”搬到监测站房,通过开展观摩式、体验式、互动式教学,提高现场发现问题、查处违法行为的能力。
“理论”“实践”相结合。不断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业务知识学习的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对自动监测数据超标报警企业及时开展现场核查,安排专人办理污染源自动监控巡查系统;市执法支队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管纳入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全面检查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运行不规范行为,今年以来,查处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真实超标案件1起,督促5家企业规范排污口设置、规范建设旋梯等行为。
“远”“近”相结合。为持续加强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督管理工作,市局将着手制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制度,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一是督促企业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建设、更新、调试、联网、比对、验收及站房规范化建设等工作,保证生产期间的在线自动监控设备稳定运行和数据有效传输。二是属地生态环境分局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管“常态化”,及时查处在线监控设施弄虚作假、企业超标排污等行为,及时填报巡查系统。三是督促第三方运维单位按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在线设施正常运行,及时向市、县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大污染源自动监控队伍业务能力的培养,着力打造一支专业知识扎实、技术水平过硬的环保铁军。
原文链接:http://sthjt.ah.gov.cn/hbzx/gzdt/sxdt/119453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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