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积极发挥地表水生态补偿激励引导作用
发布时间:2020-08-26来源: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亳州市积极发挥市级地表水生态补偿激励引导作用,突出目标管理,强化县区水环境质量的管理职责,不断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
建立机制。制定《亳州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进一步压实各县区水环境管理职责,明确考核因子、考核目标和奖惩标准,委托第三方每月对各断面水质进行监测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生态补偿依据。
增设断面。2019年1月在全市涡河、西淝河、茨淮新河9个水质断面,开展市级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考核工作。2020年5月在西淝河和茨淮新河新增了7个生态补偿考核断面,实现了西淝河和茨淮新河水质监测的全流域覆盖。
强化激励。定期通报断面水质考核结果,并向社会公布,依据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及时兑现奖惩,强化激励引导作用。2020年1-6月份亳州市获得省级地表水断面补偿资金1000万元,位居全省前列,已通报第一季度生态补偿奖惩情况,合计补偿县区650万元。
原文链接:http://sthjt.ah.gov.cn/hbzx/gzdt/sxdt/119453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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