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汾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新华网)
发布时间:2020-08-26来源: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新华社太原8月25日电(记者王飞航)今年1至6月,汾河流域13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中,Ⅰ-Ⅲ类水质优良断面较2017年同期增加了1个,劣Ⅴ类水质断面全部消除。7月,汾河流域国考断面水质继续保持稳定达标,改善成效得到进一步巩固。
记者从山西省政府2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作为黄河第二大支流,汾河全长713公里,流域面积39721平方公里,以山西省27%的水资源和25%的土地承载着全省近41%的人口和42%的GDP。由于历史原因,穿行在三晋大地的“母亲河”,经受着各种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的污染。
近年来,山西省深入推进汾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采取超常举措,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推进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不断提升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汾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改善。
一方面,山西省将“一断面一方案”作为汾河流域生态治理的重要支撑,科学谋划水污染治理重点工程。2017年以来,全省累计实施汾河流域省级水污染治理重点工程257项、市县级水污染治理工程984项,投资总额约178.5亿元,极大地补齐水环境基础设施短板。
另一方面,山西省在汾河流域重点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新建污水管网1709公里,改造雨污合流制管网1319公里,新增处理规模54万立方米/日。通过一系列措施,汾河流域46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沿汾35个重点镇、846个村庄已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汾河流域国考断面水质全部退出劣Ⅴ类只是一个新的起点,我们要继续深入推进汾河流域水污染协同治理,确保汾河流域水质稳定达标,把汾河建成三晋百姓的生态河、幸福河。”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级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李凌昇说。
来源: 新华网原文链接:https://sthjt.shanxi.gov.cn/html/snxw/20200826/984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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