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举办全市生态环境系统 新《固废法》普法“云”培训
发布时间:2020-08-26来源: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作者:佚名
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于2020年4月29日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为推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全面掌握新《固废法》的法律精神和具体法律规定,2020年8月25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系统内普法“云”培训,邀请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法规处王炜处长作新《固废法》全面解读。
培训会上,王炜处长详细介绍了新《固废法》的修订背景和修订过程,对主要修改内容作了重点解读,并对地方贯彻实施新法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深入浅出的解读,对本市各级生态环境干部依法贯彻执行新《固废法》具体较强的指导意义。
法规处杨春林处长主持会议,并对各区、各单位贯彻实施新《固废法》提出三点意见:一是高度重视,深入学习领会。充分认识新《固废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深刻学习领会、准确理解和把握新法规定的各项新制度、新措施、新要求。二是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学法用法守法氛围。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新《固废法》宣传普及作为近期普法的工作重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推动新《固废法》深入人心。三是全面执行,确保新法落地见效。强化新《固废法》配套制度建设,厘清部门职责,强化沟通协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充分运用新法赋予的按日计罚、双罚、移送拘留、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等各项措施和手段,对固体废物领域环境违法行为严惩重罚。
市、区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上海化工区管委会相关领导干部以及各乡镇街道环保干部近五百人参加培训。
原文链接:https://sthj.sh.gov.cn/hbzhywpt1272/hbzhywpt1158/20200825/5c69b37cb3884d8984ccaac5688147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