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严肃查处党员公职人员多占宅基
发布时间:2020-08-24来源: 本网作者:佚名
宅基地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是建设用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牵涉利益最复杂、推进最为审慎的领域。但随着近几年的时代发展,很多农村朋友,通过自己的聪明才智,挣到第一笔钱,开始翻修自己的房屋,建超高房子,这种事在农村基本上很常见得,更让人意外的是,有个别村庄的公职人员带头违规占用土地建房。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土地兼并之风。
为了遏制这种现象,北京出台了《关于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在此次《意见》当中针对以上的两个问题,给出了答复。《意见》规定,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宅基地用地标准,人多地少的地区最高不得超过167平方米,其他地区最高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具体标准由各相关区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确定。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和超面积、超高度建房。对按照统一规划批准易地建设住宅或集中居住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的要求,依据相关规定退出原有宅基地。
而针对农村公职人员非法占地之类的事情,《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公职人员、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带动广大群众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市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相关规定。严禁党员、公职人员、村干部违法违规占用土地或超占、多占宅基地建房。对违法违规建房的当事人以及相关责任人,坚决依法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对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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