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用“电子眼”抓拍处罚超标车
发布时间:2020-08-18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利用固定式与移动式的尾气路检遥测相配合,有效实现了对上路车辆的‘无缝隙’监管。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处罚机制,联合交警部门加密路查路检频次,利用好道路遥感监测电子设备,扩大超标车辆捕捉范围,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8月13日,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说。日前银川市交警和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固定式遥测电子设备抓拍结果,首次对尾气超标排放的机动车车主开出罚单。
7月27日、8月10日,在银川市西夏区绕城高速与文昌南街路口,固定式遥测设备抓拍显示,驾驶员丁某所驾驶的货车尾气超标。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对丁某驾驶的超标车辆开具《机动车排气检验限期改正通知书》,银川市交警部门对违法行为人丁某处以200元罚款。据了解,近年来,银川市机动车保有量每年以10万辆左右的速度递增,车辆尾气排放造成的环境污染凸显。为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限制高污染车辆进入市区,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投资500余万元建设了3套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施,分别设置在兴庆区银古公路高速出口入城方向、金凤区绕城高速与正源北街立交桥下北向南方向、西夏区绕城高速文昌南街入口方向。
“以前对超标车辆处罚都是由交警和生态环境部门现场执法时发现并处罚。今年两部门联动,将尾气遥感监测设施监测结果列入处罚依据。”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尾气监测设备能够对入城车辆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并能对尾气排放监测跟踪分析,通过三维定向模式精准地监测途经车辆,尾气超标车辆信息实时上传至尾气监测平台。”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说,今后“电子眼”将随时锁定超标排放尾气的机动车,提醒该类车辆车主及时做好车辆养护,杜绝使用不达标的油品。
(原文刊载于2020年8月14日宁夏日报05版)
原文链接:http://sthjt.nx.gov.cn/info/3296/1349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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