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高新生态环境局快速查处一起施工机械排放黑烟案件
发布时间:2020-08-18来源: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近日,新余市高新生态环境局查处了一起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污染控制装置排放黑烟案件,此案件为该市首例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处罚案件。
7月29日,高新生态环境局接到新余市“蓝天行动”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高新区阳光大道一项目工地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多台施工机械打桩机正在施工,大量黑色浓烟冲天而起。经查,设备未按照规定加装任何污染控制装置,影响周边大气环境。执法人员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止违法行为,并予以立案调查,下达违法行为决定书。
据悉,高新生态环境局对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排查,截止目前已登记编码并发放号牌356台。下一步,高新生态环境局将在摸底排查基础上,联合相关部门加大针对性宣传力度,要求企业主动淘汰高排放移动机械,做好污染治理工作,并继续加大执法巡察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原文链接:http://sthjt.jiangxi.gov.cn/doc/2020/08/11/1356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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