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源9812个排污口!“劣五类水”持续减少
发布时间:2020-08-18来源: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今年上半年,我省劣五类断面比例持续下降,仅为2.3%,同比改善10.5个百分点。
什么是“劣五类水”?
劣五类水指污染程度已超过五类的水。五类水:Ⅰ类(一类地表水) 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Ⅱ类 (二类地表水)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Ⅲ类 (三类地表水)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Ⅳ类(四类地表水) 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五类地表水) 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2019年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突破水”的决策部署,以辽河流域为重点,以消灭劣五类水体为主攻方向,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突出“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三源齐控,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完成河流污染排查,精准监测溯源
我省完成了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3565条河流入河排放口排查,溯源关联后初步确定排污口9812个;对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1051个重点排污口开展了监测,监控污染物入河情况,同时,出台《辽宁省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实施指导意见》,按照“一口一档、一口一策”原则,组织排污单位开展整治。
建立污水处理设施,治污施策规模化
我省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流域内56座提标改造的城镇污水厂全面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88个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63个;紧抓工业源头治理,79个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控装置;整治农业农村污染,新完成709个建制村环境整治,新建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118个,完成6648个村黑臭水体排查;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我省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已达到率91.96%,依法划定河道沿岸禁养区4115平方公里;发挥“河长制”作用,及时清理河道内及沿岸垃圾。
聚焦问题难点,整改重点污染河段
今年初,在认真梳理2018年以来全省水环境污染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我省确定了北沙河、细河等20个河流污染重点河段,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难点问题,明确整改任务,落实包保责任人,实行清单式闭环管理,目前已有18个河段实现达标。
加强执法监管,积极落实跟踪监督
我省组织开展城镇生活、工业园区和企业、畜禽粪污、饮用水源达标专项执法行动,查处排污单位422家。开展三轮省级集中强化监督,交办各相关市涉水问题192个,跟踪督促落实整改。
联动协同治理,健全完善治污机制
我省加强省际联动,与吉林省签订《水污染联防联控合作框架协议》,治污、应急协同联合;开展《沈阳经济区一体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纲要(浑太流域)》编制工作,探索实施上下游、左右岸,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协同共治。建立帮扶机制,针对个别断面持续超标问题,集中全省力量组建管理、技术服务专班,指导地方查找污染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及时解决问题;补偿机制。完善补偿机制,严格落实《辽宁省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办法》,今年上半年,核定辽河流域超标断面补偿资金4665万元。建立预警机制,对河流水质异常情况,实时发送预警信息,及时指导防控。
原文链接:http://sthj.ln.gov.cn/xxgk/zwdt/bsyw/202008/t20200817_39261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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