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四举措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发布时间:2020-08-18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加快解决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延边州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市委、市人民政府《延吉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延吉市分局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生产力持续提高、资源永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为目标,强化农村农业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农业发展方式向绿色转变。
一是保护优先、源头减量。统筹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优化种植和养殖生产布局、规模和结构,强化环境监管,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系统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从源头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二是问题导向、统筹施治。坚持优先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养殖业和种植业污染防治,统筹实施污染治理、循环利用和脱贫攻坚。
三是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根据全市农业农村实际状况,科学确定本市整治目标任务,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采用适用的治理技术和模式,注重整治效果。
四是压实责任、形成合力。在省、州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压实本市主体责任,落实各镇具体责任,调动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和农民的积极性,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全面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责权清晰、监管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
截止2020年,实现“一保两治三减四提升”:“一保”,即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农村饮水安全更有保障;“两治”,即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三减”,即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和农业用水定额;“四提升”,即提升主要由农业面源污染造成的超标水体水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村居民参与积极性。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zwzx/qshb/202008/t20200818_74149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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