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16个地级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2020年1-7月)发布
发布时间:2020-08-18来源: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及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要求,近日,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按期完成《全省16个地级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2020年1-7月)》编制发布工作。
《全省16个地级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2020年1-7月)》显示,黄山、池州、铜陵市位列前3位,其中黄山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最好,城市水质指数为2.9678,水质指数变化率为1.30%。淮北、宿州、滁州市排名位列后3位,其中排名最后的淮北市城市水质指数为6.6881,水质指数变化率为0.61%。
《全省16个地级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采用水质指数大小来确定,指数越小表明地表水质量越好,指数越大表明城市地表水污染程度越重。参与水质指数计算的为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硫化物等共21项,通过水质指数变化率(%)反映与上年同时段相比水质量下降、持平、改善情况。
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高度重视《全省16个地级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规范公开程序,确保任务落到实处。承担编制任务的综合技术室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并组织编制技术人员开展相关培训,提升综合分析能力和编写水平。承担信息发布工作的业务管理与质控室每月通过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等多种载体及时发布,最大限度满足社会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全省16个地级城市之间水环境质量相互比较分析,相互学习借鉴水污染治理经验,提升地方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为全力打赢碧水保卫战精准施策提供保障。
原文链接:http://sthjt.ah.gov.cn/hbzx/gzdt/stdt/1194432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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