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战
发布时间:2020-08-18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臭氧形成的重要前体物,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是减轻臭氧污染的重要措施。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加强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减排管理的通知》,日照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组织开展VOCs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VOCs排放违法行为。
一是突出重点。挥发性有机物工业企业主要集中在焦化、石化、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日照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按照依行业特点梳理出的行业检查要点及相关标准要求,现场按源项开展检查,包括原辅材料环节、涉VOCs 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收集环节、台账记录环节,细化工作方案,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措施,对重点企业实施“一厂一策”治理,进一步提升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服务引导。加强宣传引导,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强化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及时了解企业困难和需求,积极开展“线上答疑,线下指导”,指导企业做好原辅材料使用、物料存储输送、废气排放治理等环节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环境管理和治理水平。
三是强化监管。加油站油气挥发是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重要环节,依托局队合一体制改革,日照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将油气回收装置排查整治任务下分到七个执法中队,对全县90家加油站开展了两轮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油气回收装置密封性及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同时检查加油站环评、应急、台账、视频等资料。检查共发现问题30余个,问题已督促整改完成。
三是智慧监管。充分利用在线监控、VOCs走航等科技手段,大力开展非现场执法,同时加大热点网格区域内污染源排查和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的精准性和科学性。
四是严格执法。保持“执法力度不减,高压态势不降”,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通过“全时执法”、“双随机执法”等多种模式,重拳整治环境违法行为。2020年7月份以来,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个设置旁路的企业进行了科学封堵;立案查处3起,责令整改3起,对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的工段进行了查封,起到了警示和震慑作用。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gsdt/202008/t20200801_3181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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