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0-08-18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污染防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对辖区内建成区范围的所有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场地全面排查,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整治攻坚。检查过程中对一般性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配套治理设施的,明确整改时限,跟踪督办整改情况,对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7月29日开始,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所有镇(街、区)和部分有关部门、集团公司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和督促,发现大部分镇(街、区)和有关部门集团公司工作开展较好,但仍有部分镇(街、区)、有关部门、集团公司存在宣传发动不到位,调查摸底不全面等问题。
下一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将组织开展日常调度和督导检查,对专项检查工作进展缓慢、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单位进行通报。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gsdt/202008/t20200806_31843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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