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向“白色污染”“亮剑”
发布时间:2020-08-06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首府城市建成区商场、超市等场所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区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8月4日记者获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向“白色污染”“亮剑”,明确宁夏禁塑时间表、路线图,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与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点问题还将纳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加强考核问责。
根据两部门联合印发的《宁夏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我区将全面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银川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医院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区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2年底,全区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银川以外其他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医院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县城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底,全区城市、县城建成区所有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区范围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
与此同时,我区将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坚决杜绝生产国家禁止的塑料制品的生产行为,从严查处违规生产、销售、提供国家禁止使用塑料制品的企业和单位。
(原文刊载于2020年8月5日新消息报04版)
原文链接:http://sthjt.nx.gov.cn/info/3296/13235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