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生态环境部2020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培训
发布时间:2020-08-06来源: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2020年7月22日至24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韩城市生态环境局、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从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人员和全省7家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在西安分会场参加了生态环境部举办的2020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视频培训班。此次培训还邀请了省法院、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负责相关业务工作的同志。
本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保护法与民法典解读》《环境资源类案件司法审判要点》《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指南》《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程序及相关问题研究》《环境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解读》等课程,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等单位专家进行专题授课。本次培训总结了改革试行的成果经验,探讨了相关立法工作思路,对于做好2020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全国试行的收官工作,推进改革向常态化、制度化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原文链接:http://sthjt.shaanxi.gov.cn/important/2020-07-31/575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