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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生态环境局 大力推进“三零”单位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20-08-06来源: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按照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就全市深入开展“三零”创建,结合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局于2020年5月3日印发了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朔环发﹝2020﹞103号),并要求各分局、各事业单位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全市“三零”单位创建工作。 

    制定工作机制。我局成立了以卢生权局长为组长,陈志国、赵忠、张旭等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局机关科室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根据日常工作职责分工,分别组建“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三个工作专班。确立了工作目标,一是凡涉及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除必须由上级部门解决的,全部都要在基层得到有效化解。二是尽全力做到我市在本年度不发生重大突发生态环境污染事件。三是做好刑事犯罪和治安违法案件的预防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三零”单位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具有生态环境领域特色的治理模式,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开展隐患排查工作。2020年6月,我局邀请了省专家库水环境和化工方面的4位专家对我市涉化工、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涉水等重点企业进行环境隐患排查。此次共检查全市16家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涉化工、涉水环境风险、涉大气环境风险重点企业,其中涉危险废物企业3家,涉重金属企业2家(其中1家停产),涉化工企业11家,16家企业全部涉水环境风险,涉大气环境风险企业10家(其中2家停产)。经排查16家企业全部无重大环境风险隐患,共发现一般环境风险隐患6条,截止到目前已完成整改2条,其余4条正在整改中。 

    强化长效监管。针对6月份检查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6月24日印发了《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问题的督办通知》(朔环发﹝2020﹞138号),要求各相关企业针对检查出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制定整改实施方案,方案要具有实施性、科学性、可行性,全部限期整治,整治完成后由县区分局检查验收,确保全部隐患按期完成整治。 

     

     

     

     

    来源:朔州环保发布

  


原文链接:https://sthjt.shanxi.gov.cn/html/sjdt/20200803/930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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