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举办全省大气环境管理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0-07-31来源: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提升全省大气环境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7月27日至28日,省生态环境厅在西宁市举办了全省大气环境管理培训班,
来自厅系统和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共计100余位同志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邀请了
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毛洪钧教授、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张泽宸助理研究员授课。两位专家分别对目前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的短板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介绍国内其他省份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先进经验和对策建议、机动车污染防治相关政策和技术、生态环境部关于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部署、解读大气污染防治中央项目储备库建设和绩效评价相关要求等内容进行专题讲座。同时,厅大气处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介绍了国家蓝天保卫战目标考核政策变化动向,通报了各地上半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工作任务进展和2018—2019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2020年大气项目储备库建设存在的问题及2021年项目储备库建设建议等内容,并对下一步开展全省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彭维宇出席培训班开班式并讲话。他强调,今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目标年,各地要正确认识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一方面认真学习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措施》等相关规定,梳理分析本地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能否顺利实现,环境空气质量变化状况不但要与本地区往年进行纵向比,还要与其他地方的改善幅度进行横向比,要完整准确地分析现实状况;另一方面认真对照《青海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确定的重点任务,积极推进重点工作开展,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他指出,目前我省大气污染防治主要依靠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均首先要纳入项目储备库管理,未入库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资金支持的情况下,各地要充分认识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重要性,盯住国家重点关注的PM
2.5和O3、VOCs和NOx协同控制类项目,注重系统统筹谋划,选择实施绩效明显的项目予以储备。
培训期间,省生态环境厅组织
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负责同志结合当地实际,就“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思路和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谋划进行了座谈。参训学员表示,通过本次培训,大家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思路、项目谋划、重点工作推进等方面有了进一步认识和提升,解决了近期大气环境管理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培训效果良好。原文链接:http://sthjt.qinghai.gov.cn/xwzx/gzdt/stdt/202007/t20200730_4328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