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力开展工业炉窑综合整治
发布时间:2020-07-31来源: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强化治理措施。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编制工业炉窑综合整治清单,将75家企业共250台工业炉窑列入综合整治,实行“一企业一策”。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
严格监督管控。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制定涉工业炉窑类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的综合整治方案,推进环境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
突出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治理计划,加快装备升级和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实施污染深度治理,确保按期完成改造任务。
原文链接:http://sthjt.ah.gov.cn/hbzx/gzdt/sxdt/1193267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