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考核组到忻城县考核自治区级生态示范县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20-07-28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7月20日—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专家组来到忻城县,就忻城县创建自治区级生态示范县进行实地考核验收。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林,忻城县人民政府县长李朝晖、副县长麦加龙,来宾市忻城生态环境局、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陪同实地考核。
两天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专家组一行先后来到忻城县上浪村桑蚕标准化培训基地、忻城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忻城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忻城县城关镇板河村内城生态村、忻城县千亩百香果产业园、忻城县思练镇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忻城县思练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等进行实地查验,并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和现场民意调查等形式对忻城县生态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评估。在核验反馈会上,专家组对忻城县创建自治区级生态示范县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忻城县在生态示范县创建工作中,组织领导得力,机制健全、目标明确,工作扎实、保障有力,生态示范县创建成效显著。专家组希望忻城县以创建自治区级生态示范县为契机,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不断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全面推进环境污染整治,大力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努力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
李朝晖县长在会上表示,将以创建自治区级生态示范县为抓手,以专家意见为着力点,继续巩固和深化生态示范县创建成果,主动适应、积极应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常态,认真对照生态示范县建设指标体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让忻城县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不断满足全县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
据了解,忻城县2010年启动自治区级生态示范县创建工作。2011年以来,成立了以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自治区级生态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把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建立了生态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机制,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近年来,该县先后投入21198.46万元,重点实施以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和重金属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农村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与修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重点工程共90余个项目。截止目前,该县的水、空气、土壤等环境质量总体要保持优良,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总量达到自治区和来宾市的目标要求。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城乡环境得到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更加完善,自然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恶化趋势得到遏制,生态系统更稳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更强大,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绿色发展理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生态安全体系基本形成,全县经济社会和生环境保护呈现出可持续协调发展。
原文链接:http://sthjt.gxzf.gov.cn/zwxx/sxdt/t576729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