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杨正伟赴黔西南州调研生态环境相关工作
发布时间:2020-07-28来源: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2020年5月20至21日,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杨正伟赴黔西南州就万峰湖污染治理工作进行调研,并就该州汛期环境安全、两会期间信访维稳、网络舆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等进行检查。
调研检查期间,杨正伟听取了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局长唐昌应就万峰湖综合整治、汛期环境安全、信访维稳、网络舆情等多项工作情况汇报,听取了兴义市生态环境分局关于万峰湖治理情况的汇报。
杨正伟充分肯定了黔西南州通过“清网”“清违”“清岸”“清源”四项行动保万峰湖一湖好水取得的成绩。他指出,万峰湖流域黔西南辖区经过综合整治,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因万峰湖流域跨广西、云南、贵州三省区,污染仍然存在。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要进一步巩固牵头开展的清源行动取得的成绩,进一步梳理问题清单,进一步分解落实责任,进一步及时整治出现问题,特别是要加强工业企业、城镇农村、农业生产、水产养殖等污染源控污减排,确保堵住污染源。此外,要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配合机制,加强沟通,向上争取国家支持。对邻近的三省区要形成联动执法机制和常态治理机制,推动建立万峰湖上下游水生态补偿机制等,确保水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实现万峰湖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杨正伟指出,汛期安全、信访维稳和网络舆情工作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红线意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风险防范,加强隐患排查,加大问题整治,加大应急值守,细化责任分工,以备战的状态确保汛期安全和全国两会顺利召开。
杨正伟指出,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部署。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大对改革任务的落实,要通过具体案件的办理不断发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探索制度建立,为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设和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高美丽中国、美丽贵州作出努力。
厅法规处、执法处、水环境处等相关同志参加了调研。
原文链接:http://sthj.guizhou.gov.cn/zcfg/gzdt_70650/202005/t20200525_60583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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