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核电厂3、4号机组取得运行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0-07-28来源: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近日,国家核安全局向福建福清核电厂颁发3、4号机组运行许可证(国核安发〔2020〕57号)。至此,福清核电一期工程4台机组全部取得运行许可证,也标志着我省在运8台核电机组全部取得运行许可证。据了解,核电机组运行许可证是在核电试运行一段时间并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由国家核安全局按有关程序予以审核颁发。
原文链接:http://sthjt.fujian.gov.cn/zwgk/ywxx/hyj/202003/t20200326_5223520.htm
政策法规
- 习近平会见澳门社会各界代表人士
- (图解)《关于更高起点建设生态强省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福建篇章的实施方案》
- 李强同越南总理范明政共同出席越南在重庆设立总领馆换文仪式
- 一图读懂、音频解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政府指定...
- 习近平就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指示
- 【图解】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一图读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
- 一图读懂、音频解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美丽北京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
- 一图读懂: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一图读懂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