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多措并举加强工地扬尘防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0-07-28来源: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持续落实大气环境污染问题整改,有效控制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亳州市多措并举推进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亳州市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市环境空气质量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亳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突出问题整改方案》,重点强化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二是强化部门责任。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市住建部门作为执行机构负责日常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工作,制定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细化职责。各县、区也相应成立工作机构或明确有关部门负责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三是明确工作重点。出台《亳州市建筑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道路排水规划及喷淋系统整治方案》,编制《亳州市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培训手册》,明确扬尘防治工作和环境问题整治重点,细化工作要求,确定了整治标准。
四是开展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全市“蓝天保卫战”“百日攻坚战”等专项行动,督促指导各建筑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扬尘污染。
五是创建示范工地。积极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优秀(A类)示范工地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申报制度,简化申报流程,制定验收标准,帮助指导建筑施工工地参与示范工地创建,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提升文明施工水平。
六是建立正负清单。根据建筑施工工地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情况实施差别化管理,建立正面和负面清单制度。将长期稳定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工地列入正面清单,大幅度减少日常检查频次;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屡改屡犯的工地列入负面清单,加大日常管理帮扶力度,督促指导落实整改,为打赢蓝天保卫战贡献力量。
原文链接:http://sthjt.ah.gov.cn/hbzx/gzdt/sxdt/1192805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