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参加2020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培训
发布时间:2020-07-28来源: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部署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7月22日至7月24日,生态环境部组织召开了2020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培训视频会议,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出席开班仪式并做动员讲话,培训分别从“环境保护法与民法解读”、“环境资源类案件司法审判要点”、“生态损害赔偿鉴定评估工作指南”、“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进展和典型案例”等内容对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进行系统化讲解,蚌埠市生态环境局设置分会场,蚌埠市检察院、蚌埠市自然资源局、蚌埠市水利局、蚌埠市公安局、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蚌埠市农业农村局、交通局、蚌埠市住建局等单位相关人员及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工作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培训。
通过此次培训,蚌埠市相关单位系统学习了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知识、直观了解先进地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行的成果和经验,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在全市落地见效。
原文链接:http://sthjt.ah.gov.cn/hbzx/gzdt/sxdt/1193046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