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参加2020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0-07-28来源: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全国试行,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各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能力,生态环境部于7月22日至7月24日以视频会议的形式举办了2020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培训班。本次培训班由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主办,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承办,生态环境部设置培训主会场。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十六个地市从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及鉴定评估工作相关人员共两百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环境保护法与民法典解读》《环境资源类案件司法审判要点》《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指南》《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程序及相关问题研究》《环境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解读》等课程。会议邀请了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吴凯敏、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主任於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副主任刘海涛等多名资深专家进行专题授课。我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沈世伟就安徽实践经验与培训学员进行了交流讨论。
我省部分分会场现场图片:
此次培训内容涵盖立法、审判和具体实践的全流程,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办理,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推进力度,对已经开展的案件实行清单式调度,定期汇总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对办理有困难的市(地)给予专业支持,集中力量攻坚克难。通过案例实践形成稳定经验,及时总结归纳,指导更广泛的案件办理情形,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
原文链接:http://sthjt.ah.gov.cn/hbzx/gzdt/stdt/1193034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