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9年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工作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20-07-28来源: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2019年,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财政厅,依据《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按月将生态补偿结果通报各市政府并向社会公布。每月分析水质状况,预警水质不达标断面;强化帮扶举措,会同有关专家实地调研、分析水质不达标原因,督促地方政府加快不达标水质改善。积极拓展地表水生态补偿范围,指导各市制定跨县(区、市)地表水横向生态补偿办法,按照“全面覆盖,到边到底”的原则,全省16个市均制定了市域内跨县(市、区)的横向生态补偿办法,部分县还建立了跨乡镇的横向生态补偿办法,地表水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在我省范围内全面铺开。
2019年,我省生态补偿断面赔付因子超标累计111次,产生污染赔付金共8950万元,分别较2018年减少52次、6800万元;断面水质提升累计500次,产生生态补偿金共28675万元,分别较2018年增加59次、4050万元。生态补偿机制运行良好,成效明显,对改善水环境质量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推动各市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水质较上年有明显好转的趋势。其中,获得生态补偿金最多的前3个市分别为六安、合肥和宣城市;支付污染赔付金最多的前3个市分别为蚌埠、淮南和池州市。
为进一步完善地表水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省生态环境厅将联合省财政厅结合“十四五”国、省控断面设置,充分研究论证各市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对《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并联合省财政厅制定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我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工作有序推进、稳步实施。
原文链接:http://sthjt.ah.gov.cn/hbzx/gzdt/stdt/1193092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