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法治浙江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出炉——依法执政评价“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获最高分
发布时间:2020-07-28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了解人民群众对我省法治建设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科学评价我省法治建设工作成效,浙江省统计局自2010年起每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法治浙江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
2019 年,法治浙江建设成果
群众满意吗?
政府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
群众会打几分?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满意度得分92.46分
社会公众对依法执政的评价涉及“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地方金融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情况”“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处理信访投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等九个方面,其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满意度得分(92.46分)最高。
对政府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的评价
调查显示:90.7%的社会公众给予正面评价,7.1%的社会公众给予中性评价,2.2%的社会公众给予负面评价,满意度得分92.46分。
2019年,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紧紧围绕全省生态环境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强化环境政策法制保障,健全环境执法监督机制,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妥善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努力提升治理能力,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2019年,浙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大气环境
2019年,全省11个设区城市PM2.5年均浓度范围为20~38微克/立方米,平均为31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3.1%中;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6.7%~98.1%,平均为88.6%。
全省69个县级以上城市PM2.5年均浓度范围为19~39 微克/立方米,平均为29微克/立方米,55个城市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6.7%~100%,平均为93.1%。
水环境
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为优。根据全省221个省控断面监测结果统计,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的断面占91.4%,Ⅳ类占7.7%,Ⅴ类占0.9%,无劣Ⅴ类断面。与上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6.8个百分点。
全省开展水质监测的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92个,个数达标率为96.7%,比上年上升2.2个百分点。11个设区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个数达标率为95.5%,比上年上升5.0个百分点。
生态环境状况
根据《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192-2015),对2018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进行评价(受数据收集时间所限,生态环境状况评价较其他环境要素滞后一年),我省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优。浙西和浙南区域森林覆盖率高,植被类型丰富,污染物排放强度较低,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较高。全省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优良的县(市、区)有88个,其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99.97%
持续改善的环境质量
每个生态环保人前进的动力和方向!
美丽浙江的建设
离不开大家的支持和鼓励!
再接再厉、勇创佳绩
为共建美丽浙江继续加油~
原文链接:http://sthjt.zj.gov.cn/art/2020/7/24/art_1201344_530526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