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环保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环保时评

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广播电视》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8来源: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范电磁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现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广播电视》《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广播电视》(HJ 1112-2020)

  二、《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

  以上标准自2020年4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0年2月27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3月4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sthjt.hunan.gov.cn/sthjt/xxgk/kjbz/shj/202003/t20200316_11813078.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