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逐河逐县调度超标断面问题整治和“一河一县一工程”进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0-07-28来源: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7月19日下午,沧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廖家洼河沿线排查整改暨水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议。市水领办主任、生态环境局局长李玉清主持会议并就做好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尽快提升水环境质量进行调度部署。
会议通报了廖家洼河排查问题反馈情况及1至6月份地表水考核断面超标和月度排名情况;听取了廖家洼河、宣惠河排查整治情况以及1-6月份水质超标河流的原因分析、逐月达标保障措施和“一河一县一工程”进展情况,逐河逐县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提升对策。
李玉清局长指出,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河流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今年是碧水保卫战、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严守水环境质量底线,提高工作主动性,进一步加大治理管控力度,认真推动省市工作方案和治理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改善辖区水环境质量,确保考核断面月月达标消劣,圆满完成碧水保卫战各项目标任务。
李玉清局长强调,要针对突出问题,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快问题整改。要强化项目支撑,积极谋划实施一批河流生态治理工程,多方筹措资金保证项目实施。要加密开展重点河流巡查监测,安装预警监测监控装置,做到精准管控,发现问题及时排查溯源、分析研判、治理达标。要加强上下游县(市、区)的协调联动和左右岸省市的沟通配合,联防联控开展河流治理。要加强风险防控,做好河流沿线采油输油、海水倒灌、农田退水、汛期排涝等问题的防控预案,严防发生影响河流水质问题。
李玉清局长要求,要强化考核机制,加强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加强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城管等部门协调配合,压实各级各部门水污染防治责任,形成治水合力。要严格落实水环境质量月排名考核规定,实施预警、通报、约谈、限批等措施,加大督导检查和排名考核奖惩力度。要严格追责问责,对影响全市考核排名的县(市、区),在增加经济处罚额度的同时,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生态环境分局主要和分管负责同志,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水科、海洋科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原文链接:http://hbepb.hebei.gov.cn/xwzx/sxxx/202007/t20200721_996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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