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重庆市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计划2017年度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7-28来源: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作者:佚名
解读《重庆市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计划2017年度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重庆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根据《“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环保部《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环环监〔2016〕172号)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充分发挥环境标准引领企业升级改造和倒逼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通过依法治理、评估摸底、科技支撑、监督执法、完善政策等措施,促进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排放,为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提供有力支撑,市环境保护局制定印发了《重庆市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计划2017年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一、有关背景
达标排放是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基本义务和底线要求,是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的工作基础,是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达标排放工作,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号),明确部署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2016年底,环保部印发《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环环监〔2016〕172号),要求到2017年底,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8个行业达标计划实施取得明显成效,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和环境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守法良好氛围基本形成;到2020年底,各类工业污染源持续保持达标排放,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分为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组织机构,主要任务,工作步骤、时间安排和任务分工,保障措施等5个部分。
三、核心举措
1.开展评估:2017年6月底前由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完成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8个重点行业的排查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送环保部;
2.2017年底,对8个重点行业评估出的问题进行整治,全市8个重点行业达标计划实施取得明显成效,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和环境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守法良好氛围基本形成。
3.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各类工业污染源超标问题整治工作。
4.到2020年底,各类工业污染源持续保持达标排放,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四、适用对象
依据《“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环保部《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环环监〔2016〕172号)要求,2017年针对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8个重点行业开展。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各类工业污染源超标问题整治工作。
五、关键词解释
达标计划中的工业污染源,是指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固定污染
全面达标排放,是指工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应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达到排污许可证所载明的排放要求。
原文链接:http://sthjj.cq.gov.cn/zwgk_249/zcjd/202005/t20200518_74172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