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绩效任务
发布时间:2020-07-28来源: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作者:佚名
序号 | 年度任务 | 任务目标 |
1 | 把柴油货车治理作为重中之重,推动制定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严格执法并实行闭环管理,鼓励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支持发展新能源货车,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备案和环保标识管理政策。 | 提交《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立项论证报告和条例草案。开展本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登记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北京市促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淘汰方案》,配合研究制定新能源货车通行便利、补助等政策。 |
2 | 组建市区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 | 组建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指导各区组建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 |
3 | 进一步加强与河北交界地区生态环境管控。 | 召开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席工作会议,确定京津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逐步建立健全北京远郊区与河北省、天津市相邻市区间的执法联动机制,组织好2019年的环境执法联动工作,对京津冀三地交界地区加大执法力度。 |
4 | 认真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推广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鼓励群众监督举报。 | 及时启动空气重污染预警,组织抓好各项应急措施落实。进一步夯实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完善企业“一厂一策”停限产措施;在生态环境部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区域联合会商,会同周边省区市共同做好空气重污染应急。 |
5 | 减排任务。 | 完成国家下达的污染物减排要求。 |
6 | 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 本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三年滑动平均浓度力争持续下降,全市地表水水体断面优良比例达24%以上,劣Ⅴ类水体断面比例控制在28%以内,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 |
7 | 持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坚持日常抓、抓日常,突出移动源、分散源污染治理,坚定不移打赢蓝天保卫战。 | 深化大气污染防治“一微克”行动,制定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聚焦柴油货车、扬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重点污染来源,推动各项措施落实。 |
8 | 严防散煤复烧反弹,巩固无煤化治理成果。 | 组织采暖季和常年运行锅炉监察监测工作。结合日常巡查、双随机检查、专项执法检查等工作,严查违法使用燃煤行为、使用不合格燃煤行为。 |
9 | 对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支持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 积极与市检察院沟通,对于检察机关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过程中需要支持的相关工作做好配合。 |
10 | 重点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 | 对汽车制造、工业涂装、印刷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行业实施差别化管理制度,组织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超过25吨的工业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组织重点企业制定“一厂一策”治理方案并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措施。 |
11 | 加强水污染防治。 | 落实碧水保卫战各项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全市地表水水体断面优良比例达24%以上,劣Ⅴ类水体断面比例控制在28%以内。 |
12 | 加强水源地保护。 | 巩固7个市级、区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成果,完成4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环境问题整治。 |
13 | 强化土壤风险管控。 | 落实净土保卫战各项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全市力争提前一年完成国家规定的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 |
14 | 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控。 | 对50%以上的重金属重点排污单位,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
15 | 健全扬尘治理工作机制。 | 印发《北京市扬尘管控工作意见》并推进落实,定期通报粗颗粒物浓度排名,压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
16 | 推进“通武廊”区域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合作。 | 推进“通武廊”区域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方面,创新机制、先行先试,合力做好交界地区环境治理和生态管控。 |
17 | 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监测。 | 持续开展北运河通州段沿线水环境监测,组织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解决工业废水直排问题。 |
18 | 推动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稳步实施,完善水污染应急联防联控机制。 | 推动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稳步实施,开展水质、水量联合监测、加强决策协商和信息通报,推动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完善水污染应急联防联控机制。 |
19 | 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开展水质交叉监测。 | 指导相关区在第二、三季度,对建成区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分别开展1次水质交叉监测。 |
20 | 健全土壤环境监测网络。 | 实施本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方案,完成50%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监测。 |
21 |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2.6% 左右。 | 研究并发布年度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计划,确定各区年度碳强度指标。开展2019年重点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交易试点工作,完成重点碳排放单位配额履约。 |
22 | 加强在用车排放监管。 | 加强机动车排放执法检查,全年在进京路口和市内主要道路完成150万辆次以上重型柴油车检查。 |
23 | 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对石化、印刷、汽修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 组织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超过25吨的工业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组织重点企业制定“一厂一策”治理方案并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措施。对本市石化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 |
24 | 开展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推动“两带、一环、一心”生态布局。 | 开展官厅水库上游与水质水量挂钩的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
原文链接: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index/xxgk69/zfxxgk43/fdzdgknr2/zdgz/853247/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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