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要求更加明确 覆盖范围更加精准 我省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不断发挥出服务支持行业企业恢复性生产和发展的真正效能
发布时间:2020-07-21来源: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按照生态环境部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积极服务落实“六保”任务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意见要求,近期,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落实和扩展清单覆盖范围的通知》,精准扩展清单覆盖范围,在原有6个清单类别的基础上,增加了粮食和能源行业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重要节点企业2个新类别。要求对纳入清单的企业,一般通过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开展执法监管,并对违法处理情况分门别类作了要求。
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以来,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坚持监管执法工作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出台细化措施9件,不断完善清单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清单监管要求。省生态环境厅持续加大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力度,累计通过非现场方式发现问题210余个,并及时通过电话、网络、现场帮扶等方式督促企业排查原因、尽快整改,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西宁市实施风险隐患企业分类倾斜监管,特别是对近期第一、第三污水处理厂在线数据频繁超标问题,多次深入现场核查,全面掌握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进出水、加药情况,分析在线数据超标原因,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海东市对民和县天利硅业2台硅铁矿热炉烟气跑、冒、滴、漏现象,及时向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企业积极整改,免于处罚。对循化县黄河魂公司苏只沟砂石场和格桑建材开发有限公司物料堆存未落实“三围一顶”等减尘抑尘措施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后免于处罚。海北州严格落实正面清单监管要求,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中的3家畜禽养殖企业,鉴于环境管理比较规范,免除现场检查。海西州充分考虑企业问题整改和环境危害程度,对正面清单中的乌兰柴达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黄河乌兰光伏电站等6家企业废光伏电板露天堆放问题,督促完成整改后免除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已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监控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352家次,通过电话、网络、现场帮扶等服务企业589家次,减免处罚12次。
下一步,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根据辖区实际,结合前期正面清单实施经验,大力探索非现场执法方式。根据企业环境守法、环境管理、污染物排放、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对清单进行新增、删除和调整,实现动态管理,真正发挥出清单服务支持行业企业恢复性生产和发展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