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省生态环境厅对吉林市开展生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调研
发布时间:2020-07-21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助推生态环境治理的功能,有效开展强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7月14日至15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处长孟庆军一行8人,对吉林市开展了生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调研。
7月14日上午,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处长孟庆军组织召开了吉林市生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座谈会,听取了吉林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及生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开展情况,并就环责保险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各相关部门和参会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孟庆军强调,开展此次调研的目的就是为了全面了解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充分了解企业参加保险意愿,听取地方和企业关于风险防范、保险需求、保险费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下步保险费率的理定、保险产品的确定、工作机制的完善等提供依据,为企业打造“低保率、高限额”的保险服务。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霍介国在汇报中指出,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市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局长于仲秋亲自过问,多次研究部署环责保险工作。同时,依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生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投保企业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吉市环发〔2020〕43号),对照方案中确定的企业参保范围,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开展了生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投保企业调查摸底工作,梳理企业名录清单,积极引导企业增强参保意识。经排查,共有涉重金属企业19家,高环境风险企业121家,其中,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赢创特种化学(吉林)有限公司2家企业已参保。各分局局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赢创特种化学(吉林)有限公司、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紧固件分公司、吉林航空维修有限责任公司、康乃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炭素有限公司、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吉林北沙制药有限公司、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10家企业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就相关工作开展了座谈交流。
7月14日下午至7月15日,孟庆军一行先后来到经开区、磐石市、桦甸市,分别深入吉林航空维修有限责任公司、康乃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夹皮沟矿业有限公司等具有代表性的涉重金属企业和高环境风险企业,就企业风险管理水平、环境风险评估程度、环境信用评价的等方面开展了实地调研,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图为组织召开生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座谈会
图为实地调研康乃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