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开启污染防治督查,全面降低全市臭氧污染
发布时间:2020-07-21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提升济宁市空气质量,降低全市臭氧污染情况,日前,济宁市制定了《2020年7月份污染防治督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到月底前,济宁市将突出重点任务、重点时段和重点领域,围绕扬尘污染、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机动车污染等开展督查检查,并对指挥部前期督办问题进行整改销号“回头看”,督促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落实治污责任。
一、针对涉VOCs“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情况,化工、焦化、制药、橡胶、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治理情况,油品储运销监管和加油站错时加油情况等开展专项执法。重点检查全市492家VOCs重点企业是否编制“一企一策”,按照“一企一策”完成治理的企业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是否达到VOCs收集、治理要求,是否达标排放;白天10:00至16:00 高温时段是否进行建筑墙体涂刷、建筑装饰、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等户外喷涂作业。并将针对主城区开展为期一周的专项执法,针对涉VOCs企业、餐饮油烟、加油站等重点检查,切实降低主城区臭氧污染。
二、对于各类扬尘污染源的管控方面,济宁市将重点督查检查建筑、拆迁、水利、道路、园林绿化等各类施工工地是否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八个百分百”;露天矿山开采及修复、石材加工和砂石加工企业是否满足行业扬尘导则要求;港口码头、煤矿煤场、露天矿山、石材加工和砂石加工企业等是否留驻现场看守员、满足行业扬尘导则要求。同时,在道路保洁方面,将重点检查济宁城区和县市区城区道路、普通国省道、县乡道路是否清洁;是否强化道路保洁力度,尤其是建筑工地、电厂、非煤矿山等周边道路保洁是否到位。
三、对于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情况,济宁市将严查超标排放、拋撒漏撒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各重点用车单位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是否登记注册并取得环保标牌,车辆抽测是否达标。重点查处重型柴油车闯禁行区,柴油货车超标排放和冒黑烟,渣土车不封闭运输、带泥上路、超载运输、无牌无证运输等行为。同时,还将检查济宁城区和县市区城区范围内餐饮行业油烟是否治理到位,是否存在使用散煤现象,是否存在未按照要求配备油烟净化设施或不正常使用净化设施或未及时清洁、更换净化设备的现象。
此外,济宁市将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国家省市要求的时间节点推进中央督察整改、煤电机组、石材加工、砖瓦企业整合淘汰、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一企一策”治理等重点工作任务。市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将对发现问题定期进行通报、曝光、督办,对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突出的县市区或相关部门,进行曝光、通报和约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根据相关问责办法启动对有关责任人的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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