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监控查得准成企业共识
发布时间:2020-07-21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本报通讯员 夏睿宏 宋扬
今年以来,山东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大力推进工业企业生产与治污设施用电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积极探索用电量在线监控非现场执法在环境执法日常工作中的应用,通过用电量在线监控这一精细化、精准化、创新性手段助力精准执法,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取得良好效果。
案情:电流报警期间,企业短暂喷漆作业罚两万元
2020年4月2日,胶州市智能监控预警平台显示,胶州某木器加工公司出现污染防治设施电流报警。执法人员随即调取了该公司生产车间监控视频进行查看,视频显示在电流报警期间,该企业在未开启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下,进行了短暂喷漆作业行为。
环境执法人员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到达该公司并进行深入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生产电流监控设置在喷漆枪打气泵电源上,喷漆枪打气泵电源接通后会显示有生产电流,若污染防治设施未同步开启,则会出现电流报警。该公司生产车间监控视频显示,喷漆工人在接通喷漆枪打气泵电源后,对4个床头进行了几分钟的喷漆作业,持续时间较短,违法程度比较轻微且系初犯。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按照该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结合《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相关规定,该公司“系初犯,且及时改正”,决定对该公司罚款两万元。
因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准确,处罚裁量适当,当事人对处罚决定并无异议。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未申请行政复议,亦未提起行政诉讼,及时缴纳了罚款,目前该案件已结案。
启示:充分利用生产与治污设施用电量联动监控进行监管
用电量是企业生产与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的基本反映,生产与治污设施用电量联动监控既能为企业节能减排提供有效技术支持,也是当前实现对企业污染治理过程监管的有效手段。
该案作为青岛市生态环境系统第一起通过智能监控发现并查处的案件,对今后的环境监管和执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是丰富执法手段,助推环境执法快捷、高效、精准
该案生产作业设备与污染防治设施未同步运行即出现电流报警,通过视频监控锁定违法事实,充分运用了在线监控、电流预警、视频监控等科技执法手段,拓展了执法方式,实现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精准打击”,做到了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早整改,开启了“生态环境保护非现场执法”工作新模式,成效明显。
二是智慧监控赋能执法监管,对排污企业形成有效震慑
自该公司违法行为被查处后,一传十,十传百,“用电监控查得准”成为青岛排污企业的普遍共识。企业治污设施智能监控系统显示,自该公司立案处罚至今,全市范围内再无类似企业出现因未开启污染防治设施而电流报警的情形,取得良好的震慑效果,有效实现了对企业环保设备运行状态的全天候、全过程监控。
三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制度,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本案调查之初,当事人心存侥幸,矢口否认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当执法人员调出相关监控视频,当着当事人及操作工人现场播放该公司电流报警期间喷漆生产车间监控视频后,当事人及操作工人面对铁证如山的视频证据,对所有违法事实均予以承认。
执法人员通过执法记录仪对整个调查执法过程予以全程录像记录,并刻录成光盘存入案卷归档,实现了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有效预防和避免了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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