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开展汛期辐射安全检查
发布时间:2020-07-13来源: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汛期环境安全工作部署,2020年7月6日-7日,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组成2个检查组赴有关市(州)开展汛期辐射安全检查工作。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市(州)生态环境局和核技术利用单位要加强核与辐射应急值班值守,制定应急值班表并报送省厅辐射处,明确专人作为核与辐射应急联络员,确保电话24小时畅通,随时保持联系。二是积极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市(州)生态环境局和核技术利用单位要制定汛期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方案,明确责任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汛期突发辐射事故。按时上报排查情况,严格落实核与辐射安全零报告制度。三是严格落实各项整改工作任务。市(州)生态环境局和核技术利用单位要结合排查情况,对排查存在的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确保辖区核与辐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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