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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出台通知多措并举加强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监管严格质量考评

发布时间:2020-07-13来源: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181号)精神,近日,我厅印发《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严格质量考评的通知》(川环函〔2020〕453号,以下简称《通知》),并配套制定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考评工作方案(试行)》。

  《通知》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切实加强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监督管理,从日常考核、质量复核、信息抽查、举报核查、报告评优5个方面开展质量考评工作,在加快环评审批进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同时,认真落实以质量为核心的环评文件编制监管要求,通过严格质量考评督促建设单位提升责任意识、环评单位提高编制能力,保障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

  《通知》明确,除对环评编制单位和人员进行失信记分外,生态环境厅将以日常监督检查中的专家评分和失信记分、环评文件技术复核结果、环评编制单位专项检查和举报检查情况以及评选的优秀环评文件为基础,在官网、官微等平台建立四川省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红黑榜”,向社会公开并动态更新。通过公开曝光,促进优胜劣汰。

  我厅将通过切实加强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监督管理,落实环评信用管理,创新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形成有效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有效发挥环评制度源头预防作用,确保不因环评质量问题引发环境问题。同时,将继续加强对市(州)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评审批工作的指导帮助,确保审批权限下放的同时审批质量不降。

  目前,我厅正在开展2019年下半年和2020年第一季度全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工作。近期,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2019年上半年环评文件技术复核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进行通报和失信记分,并在“红黑榜”上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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